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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配偶以证明人的身份在负债凭证上签字确认,但否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债权人又无证据证明其为共同债务人的,不宜确定为共债共签,而应当根据合同相对性认... 查看详情 >>
【裁判摘要】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查看详情 >>
裁判要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配偶以证明人的身份在负债凭证上签字确认,但否认属于夫要共同债务,而债权人又无证据证明其为共同债务人的,不宜确定为共债共签,而应当根据... 查看详情 >>
导读双方为简化手续在婚姻登记时约定财产为“无”属于普遍现象,因此诉讼时应当对离婚协议的“无”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双方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情况,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已进行分割的... 查看详情 >>
【案情回顾】李先生与王女士于2015年结婚,婚后李先生经常因生活琐事与王女士争吵并对王女士进行殴打。王女士因被李先生殴打,多次就医治疗,每次均产生较高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等...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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