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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原、被告均系离异,于2007相识恋爱并同居生活。2009年3月7日,双方共同生育一子,取名张某。张某从2014年年初开始随被告一起生活,之前曾随原告父母共同生活过,双方未办... 查看详情 >>
基本案情原、被告于2007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后于转年5月9日生育男孩李某。双方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性格差异较大难以进行沟通,夫妻常为家庭琐事争吵,被告曾动手打原告,原告于20... 查看详情 >>
基本案情巩某与李某于1997年结婚。2012年4月,巩某以感情不合诉请离婚,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无婚前财产和共同债权及共同债务,婚后共同财产有登记在巩某名下的:1.位于某某市某某镇人... 查看详情 >>
基本案情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9月19日登记结婚,于2013年12月21日生育一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与其他女性有婚外情。2014年2月24日,被告到原告母亲家中与原告及其家... 查看详情 >>
基本案情1985年,工商银行塔城县支行将位于塔城市伊宁路房屋分配给被告崔某某居住。1989年12月14日,原告姚某某与被告崔某某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双方在上述房屋居住。... 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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